昨天和朋友去一家飯店吃飯,因朋友收到一瓶國外的酒想和我們一起分享,就帶去了飯店。期間向飯店借用了開瓶器和幾個杯子,結賬的時候飯店要求我們給50元開瓶費,我們當然不答應了,但朋友認為不想找麻煩就給了。……飯店對自帶酒水者收開瓶費,合理嗎?大家認為呢???
這算是強制性消費了吧,違法的喲,可以投訴呀
額~這也太坑人了吧。借用開瓶器居然要收50塊,明擺著搶劫啊!不投訴太對不起自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