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自助餐廳要求交“浪費保證金” 合法嗎?

發布時間:2016-10-31 10:05 瀏覽量:3235
“10人以內,保證金100元;11人到20人,需要交200元,以此類推。”這是北京一家自助餐廳制定的規則,這100元、200元說的是“浪費保證金”。到店就餐的顧客交了保證金后,還需要在一份紙質確認單上簽字,內容與上述提示一致。也就是說,在這家自助餐廳里,除了每位200元的入場費,每桌還要另收一筆錢,如果吃完了以后每位客人的剩余食物超過200克,也就是浪費4兩以上的食物,這錢就不退還了。餐廳解釋,這主要是督促食客避免浪費。但這也引起了部分顧客的不滿,吃頓飯難道還要有這么大的壓力?這種規定有法律依據嗎?
法律上,并沒有對這類現在很多自助餐廳的通行做法有明文禁止。對于私權利,法無禁止即可為,因此只要商家提前告知規則,雙方達成一致后有合同關系,就應該遵守。不愿遵守很簡單,換一家餐廳就餐即可。不論是“扶墻進扶墻出”還是“200元自助100元押金”,其實要求的都是一種契約精神。何況量力而為、少量多次是吃自助餐的禮儀;而節約糧食,更是比一飽口福更重要的事。
來源:央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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