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1月1日實施
備受廣大消費者關注的網上訂餐食品安全問題如今終于有了法規保障。
記者獲悉,關于網絡餐飲監管的規定日前出臺,并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據了解,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日前發布《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其中明確,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具有實體經營門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不得超范圍經營。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在網上公示菜品名稱和主要原料名稱,公示的信息應當真實。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提供者和自建網站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在餐飲服務經營活動主頁面,公示餐飲服務提供者的食品經營許可證。
《辦法》還規定,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在自己的加工操作區內加工食品,不得將訂單委托其他食品經營者加工制作。
網絡銷售的餐飲食品應當與實體店銷售的餐飲食品質量安全保持一致。(宇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