飯店老板因生意慘淡偷食材省成本,多次偷盜后被抓

發布時間:2018-07-03 16:16 瀏覽量:3302

到飯店吃飯,客人最擔心的要數食材來源了,這一點,江蘇高郵一家飯店很讓人“放心”,因為這家的食材是老板居某現偷的。令人哭笑不得的是,歸案后,居某交代,這樣做是為節省飯店經營成本。經高郵市檢察院提起公訴,近日,高郵市法院開庭審理此案。

3個月被偷3次,鵝老板報案,竊賊落網

李女士在高郵北海菜場做生意,每天一大早,她就開著三輪卡車來到菜場,把頭一天收來的毛鵝拔毛、放血,屠宰成光鵝,賣給趕早市的顧客。

2月5日早上,一位顧客以318元的價格購買4只光鵝后,因急著去買其他菜,就把光鵝放在自己電動車上,請李女士幫忙照看一下。李女士痛快答應。怎料,一眨眼的工夫,4只光鵝突然不見了。

很快,顧客回來,李女士沒法交差,因過意不去,賠了顧客318元。事后,李女士越想越氣,因為這不是第一次光鵝被盜了。去年12月4日,她放在三輪卡車內的光鵝被偷了6只;今年1月18日,又被偷了五六只。當時雖報了案,但公安機關通過監控僅發現了一名戴著頭盔的犯罪嫌疑人,一直未能查明其身份情況。這一次,李女士不愿意就這么算了,再次打電話報案。

接報后,民警隨即趕至現場,通過調閱周邊監控,發現犯罪嫌疑人的行為軌跡與作案手法,與前兩起老鵝被盜案十分相似。后警方通過進一步追蹤調查,最終發現了該名犯罪嫌疑人的正面圖像。經大量走訪調查,確定該名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信息及居住地:他叫居某,高郵本地人,居住在高郵某小區。2月7日,民警趕至居某家中,將其抓獲。

作案者開飯店,生意慘淡,偷食材省成本

經查,居某今年45歲,是高郵一家飯店的老板。居某交代,他從成年后,就開始經營飯店。近幾年,飯店生意一天比一天慘淡,但因物價上漲等原因,店內開支越來越大。這可愁懷了居某。直到去年10月22日,他想到了辦法。

這天早上5點多,居某像往常一樣,到菜市場進購飯店食材,途經一個小區時,看到兩名婦女邊聊天邊宰鵝?,F成的食材近在眼前,居某動了歪心思。隨后,他趁兩人不備,順手偷走了5只光鵝,后回店里燒成菜,賣給了顧客。

這一次得逞后,居某認為自己找到了節省成本的“法寶”。此后,他早上去菜場進購食材的時候,每逢發現賣家忙生意、有機會下手的時候,就順手偷光鵝、豬肉。其間,他還順路偷了6次煤炭,均用于當天飯店燒菜使用。

因被盜煤炭無人報案,且已被居某使用,無從查證,偵查機關依法未予認定。經查,去年10月22日至案發,居某利用上述方法,共竊得光鵝135斤、豬肉30斤,合計價值1895元。

居某歸案后,退賠了李女士等被害人的全部經濟損失。

經高郵市檢察院提起公訴,高郵市法院于近日開庭審理此案,庭審中,居某對自己的行為羞愧不已,當庭認罪、悔罪,并保證今后絕不再犯。法院審理后認為,居某的行為已構成盜竊罪,依法判處其拘役3個月,緩刑6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

檢察官說法

根據《刑法》第264條規定,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本案中,居某盜竊作案5次,屬于多次盜竊,依法已構成盜竊罪。綜合其坦白、賠償被害人損失等從輕處罰情節,法院對其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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