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宴催生“甜蜜陷阱”“混搭”銷售成潛規則

發布時間:2012-02-02 11:37 瀏覽量:19

婚宴催生“甜蜜陷阱”“混搭”銷售成潛規則

  春節期間,各大婚慶公司、酒店紛紛爆滿。可對于準備結婚的新人而言,除了要承受高昂的結婚成本,還需費心應對婚慶公司和酒店的霸王條款,稍不留神就踏入了商家設置的“甜蜜陷阱”,總有些“霸王條款”讓這些新人們表示“傷不起”。

  婚宴套餐“暗藏陷阱” 霸王條款“明目張膽”

  走訪滬上多家酒店后發現,2012年春節酒店席位早早就被搶空了,而今年類似勞動節、國慶節等熱門“良辰吉日”的婚宴酒席也已然銷售告罄。不少年輕人為了尋求婚慶與眾不同,則將目光轉向了具有小資情調的“老洋房”,類似雍福會、濱江一號、丁香花園等滬上知名、別有風味的小別墅都成為時下許多年輕人競相選擇的目標。

  今年50歲的王勤芳女士近日遇到一件尷尬的事情,她告訴記者,即將結婚的兒子看中了衡山路附近的一棟花園別墅,希望舉辦西式婚禮。“最初在現場考察參觀時,我們都覺得很滿意。”王女士介紹,服務人員提供了六種婚宴套餐資料,還有各種優惠活動,外加現場環境非常高雅,幾乎當天就定下來了。

  然而,出人意料的事情卻在王女士收到預訂合同時發生。據該別墅提供的酒席資料,婚宴共分六個檔次,由于是西餐形式,因此按人均消費分為:398元、478元、488元、518元、558元、588元。需要特別指出的是,在該餐廳的婚宴宣傳資料上,人均478元的優惠婚宴套餐作為主打被詳細羅列其上,卻“看得而選不得”。

  “別墅餐廳的銷售人員在預訂前傳了一份合同給我們,原先說好可供選擇的6款套餐沒有了,我們被告之只能選擇人均518元或以上的婚宴套餐。”王女士說,當詢問為什么不能預訂這款優惠婚宴套餐時,餐廳銷售人員并沒有給出明確的回答。

  除此之外,合同里的許多條款都讓消費者覺得很難接受。例如,一般酒店免費提供的音響、投影機、LED屏幕,在這里都是有償的,每種設備都要額外支付人民幣800元加10%服務費,當然如果選擇餐廳指定的婚慶,則此費用可免;又比如餐廳可以因為格局改變、內部裝修和整修而隨時取消婚宴,而相應僅僅退還消費者所支付的預付款,并不承擔任何賠償。王女士坦言,“我們確實心儀這家餐廳的硬件環境,但礙于這些霸王條款,又變得猶豫不決。”

  遇到這樣“甜蜜陷阱”的不止王女士一人。去年9月同樣選擇在小洋房舉辦婚宴的楚奕文就表示,主動權并不掌握在消費者手中,所有條款都是傾向商家的。在這種小洋房擺設婚宴,有許多附加的服務費用,最后會形成一筆不小的開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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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結婚貴且難 婚慶“陷阱”隨處可見

  “目前上海舉辦一場婚禮的平均花費是22萬元。”上海市婚慶行業協會秘書長何麗娜說,“預計2012年至少有14萬對新人舉行婚禮,也就是說婚慶將創造300億元的消費。”

  在網友評出的“2011年中國十大城市娶老婆成本排行榜”上,杭州、北京、上海、深圳、廣州和南京分列前六位,部分城市成本竟超過百萬元。

  結婚不僅貴,而且難。臨近春節,各大婚慶公司、酒店爆滿。對于準備結婚的新人,除了要面對來自婚慶公司預訂席位以及酒店預訂婚宴等消費門檻,還需費心應對婚慶公司和酒店的霸王條款。在結婚這個“剛性需求”面前,新人們為了爭奪有限的“好日子”和“好場地”,“挨宰”在所難免。

  “我1月14日參加一同事的婚禮,當天化妝師臨時抬價,婚車上面的花被風吹走了,婚車款式也和最終的不一樣。酒店配的婚慶設備不怎么樣,還只能定最貴的婚宴套餐。為此,我同事跟婚慶公司大吵了一架。”在中國鐵建工作的韓明告訴記者。

  何麗娜告訴記者,近些年來,接到關于婚慶的投訴不少。上海市婚慶行業協會收到的消費者關于婚慶“潛規則”和霸王條款的投訴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選擇好的心儀頭車卻在婚禮舉行時被臨時換掉;“金牌”司儀變“雜牌”;化妝師結婚當天價格“加碼”;花雙攝像費用買單機質量;二次收費名目多;豪華禮服動輒數千元且需付大額押金;婚宴菜式和做法無法自主選擇;套餐只能選擇較貴的幾種;婚宴中種種“附加費”(場地費、設備費等)防不勝防。

  上海匯業律師事務所律師吳冬認為,婚慶行業之所以出現霸王條款,首先是因為商家與消費者地位不對等,合同條款傾向于維護商家利益。婚慶公司可以不遵守合同,隨意調整服務,如變換婚車、司儀,收高額的保證金和押金等,消費者卻不能提出對等的服務要求。其次,目前婚慶市場不夠成熟、規范,婚慶公司缺乏固定的專業員工,難以保證服務質量。第三,對絕大部分人而言,人生結婚只有一次,希望婚禮盡量盛大、隆重,對侵權行為不太計較。

  婚慶“陷阱”我們如何跳開?

  上海大學社會學系教授顧駿認為,“這些婚慶陷阱,既是婚慶市場供不應求的表現,也不排除個別不良婚慶企業趁機漲價”。

  然而,許多婚慶消費者遇到侵權行為時,往往為了不影響喜慶氣氛而自認倒霉,這樣的心理縱容了部分婚慶商家的不法行為。再加上很多婚慶消費以口頭約定為主,很少有詳細的合同,這就給商家留下了偷工減料、趁機漲價、甚至提出霸王條款的余地。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八條、第十條、第十九條分別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經營者應當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真實信息,不得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

  謹防婚慶“陷阱”,消費者應牢固樹立維權意識,保護自身合法權益。何麗娜指出,首先,選擇婚慶服務時應保持理性。選擇婚慶服務前最好做足“功課”,選擇資質可靠的婚慶公司;其次,簽訂正規合同。她特別提到,新人們必須與婚慶公司或酒店簽訂工商部門和婚慶行業協會共同出臺的《婚慶禮儀服務合同》,這份合同一經簽訂,便具有法律效力;第三,在合同上準確無誤地寫明每一項服務清單,特別是所有可能產生收費的項目必須清楚,以讓商家無空可鉆。

  此外,專家還建議消費者可以選擇調整結婚時間,轉變結婚觀念。顧駿認為,“消費者一方面可以盡量避開節日結婚高峰段,選擇更方便、價格更便宜的時段結婚;另一方面則需改變結婚觀念,愛情不需要盛大的婚禮進行證明,婚姻生活的幸福也與婚禮的排場沒有直接的聯系,應倡導更有新意、更有個性的低碳、節省的婚禮。”

  婚慶市場規范化發展也十分必要。吳冬說,一方面政府應創造條件,促進婚慶行業規范化發展;另一方面工商部門和消協應發揮更大的作用,加強對婚慶行業的監管,同時輿論也應參與監督,以杜絕“潛規則”和霸王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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