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業污染重在預防

發布時間:2012-11-28 09:57 瀏覽量:9

  餐飲業產生的油煙、噪聲、惡臭等擾民現象,逐漸成為環境投訴的熱點和難點。要治理餐飲污染、確保餐飲業健康發展,筆者建議從以下幾方面做好源頭預防工作。

  依據城市發展總體規劃規定餐飲業發展分布區域,做到既相對集中管理,又強調合理布局。

  開展部門聯動。成立由環保、工商、衛生、城市行政執法等部門組成的餐飲業審批領導小組,對轄區內新建、擴建餐飲業辦理審批手續,共同把關。由工商部門牽頭,明確告知辦理營業執照所需要的全部材料。凡提供材料不能同時滿足相關部門要求的,不予辦理相關手續。

  加強源頭控制。新、改、擴建餐飲業應與居民住宅樓分離;新建商業居民樓規劃有餐飲業的,應同時設計、建設專用煙道;經勘察沒有專用煙道的,各部門不得辦理相關手續;樓房油煙排放口應高于本棟建筑物,不得影響周圍敏感目標,杜絕餐飲污染。

  依據餐飲經營規模和周圍敏感目標分布情況開展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準確分析油煙、風機噪聲、廚房與餐桌廢棄物處置對周圍居民或敏感環境保護目標的影響,提出解決方案或污染治理防治方案。如果經過論證,對周圍居民或敏感環境保護目標的實質性影響不可避免,則不應辦理審批手續,明確告知餐飲負責人不予審批原因并建議其重新選址。

  完善公眾參與制度。受委托的環評機構根據項目可能產生的影響確定參與公眾范圍,提前公示公開征求意見,并將意見作為審批環評依據之一。建立意見反饋機制,對公眾意見不采納的應及時告知被征詢人,做好解釋工作。

  新上、改建、擴建餐飲業項目,必須嚴格落實環評審批要求,對風機、油煙按照要求進行治理,廚房與餐桌廢棄物按照要求進行收集、油水分離和處置,避免產生噪聲、油煙、惡臭擾民。

  環保、工商、衛生等部門定期開展聯合執法檢查。通過現場檢查,結合各自職能指出各餐飲單位存在的問題,明確整改時限和要求。逾期未完成整改要求的,依法處理直至關閉或重新選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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