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消費潛規則難打破 消費者應提高維權意識

俗話說“民以食為天”,但大約是從“地溝油”被曝光開始,人們對于餐飲問題的恐慌日益加深,直到有一天發現簡直找不到一樣能吃的食物。油是回收再利用的,牛肉是用豬肉腌制成的,辣椒炒肉里面只看得見辣椒,花大價錢買了海鮮被掉包,開包間有最低消費,服務員推薦的菜都很“坑爹”……最令人絕望的,莫過于這“坑爹”的一切都是全行業所默認的“潛規則”。試問,“潛規則”一日不除,消費者還能上哪兒吃“放心菜”?
問題一:剩菜回收 化學添加
地溝油,實際上是一個泛指的概念,是人們在生活中對于各類劣質油的通稱,它質量極差,極不衛生,含有毒素,食用會破壞白血球和消化道黏膜引起食物中毒甚至致癌,流向江河還會造成水體營養化。但餐廳使用地溝油已被證實是普遍現象,用來油炸的油更是基本上都是循環利用。
有廚師警告有些廣受歡迎的菜式盡量不要點,比如 “尖椒牛柳”“雞汁川豆”“毛血旺”。不少餐館的“牛柳”是拿豬肉抹上牛肉膏加工成的,價格立即翻倍。“雞汁川豆”其實菜里沒有一點雞汁,都是用“一滴香”調制的。“毛血旺”用的血要經過凝結的過程,其中就要添加多種促進凝結的化學制劑。
為提升菜色“賣相”,色素的使用也非常普遍,一般多用在肉類,尤其是牛肉上。半盤的牛肉一般都會用一匙左右的色素來調,待牛肉的顏色變得鮮紅,再加入一大湯勺的醬油把牛肉的顏色調回到本色,怎么炒都好看。“蟹黃豆腐”當中也根本沒有蟹黃,最常見的就是以咸蛋黃代替蟹黃,甚至加入檸檬黃色素來增添色澤。對于過期變質的食材,添加劑就更加有用了,放到地溝油鍋里面炸一炸,添加各種重口味的調味品,變質的食材便可被掩蓋過去。
除此之外,餐廳廚房的衛生狀況也十分堪憂。很多菜可以不洗就入鍋,有些不得不洗的菜也頂多是放在水里涮涮就拿出來,一天一桶水已變得渾濁不堪。為什么不洗菜呢?第一是需要時間,耽誤炒菜;第二是有些菜洗后炒出來的賣相不如不洗的好看,比如茄子;第三也是最關鍵的是,很多菜洗過之后分量會顯少,原本可以炒三份的菜一洗只能炒兩份,餐廳肯定不干的。
問題二:短斤少兩 定價忽悠
“宮廷玉液酒,180一杯,其實就是二鍋頭兌點兒白開水!”這是小品《報菜價》中幾句廣為流傳的臺詞,可謂是真實反映了餐飲行業的定價亂象。
有些餐館在起菜名上可謂做足功夫,打著“寓意菜”“吉祥菜”的名頭提高菜品價格,其實這些菜的原料根本不值錢,烹飪的技術含量很低,大部分就是玩造型,擺花架子,追求新特怪奇,吸引顧客的眼球。比如曾有一個《細數那些坑爹的菜名》的帖子在網上廣為流傳,“蛟龍戲珠”實為黃瓜炒西紅柿,“黃龍纏腰”就是幾片豆腐干,“青龍臥雪”就是生黃瓜蘸白糖;白菜豆腐湯取名“泰山三美”,青椒炒紅椒喚做“絕代雙驕”,連最簡單的西紅柿炒雞蛋也能叫做“關公戰秦瓊”……凡此種種,讓人哭笑不得。
短斤缺兩的把戲就更多了。點一份辣椒炒肉,上的菜卻只見辣椒炒辣椒,這種例子常有。為了追求利潤,讓菜里的輔料遠遠多過主料是其最常見手段。而在所有菜式中,海鮮的貓膩恐怕是最多的,因為很多時候都是稱重計價,因此稱重的手段就很多,最常見的有兩種,一是秤準、心不準,二是秤本身就不準,很多海鮮本就貴價,稱一旦不準,價格就是“差之毫厘失之千里”了。
更要命的是,消費者花了大價錢,卻仍然很可能吃不到好的食物。在酒店的材料陳列柜上可以看到的都是新鮮的蔬菜,服務員會當著你的面把經過顧客親子挑選的材料拿進廚房,但在廚房里卻可能被掉包。這種偷梁換柱的情況在一些酒店和飯館屢見不鮮,但消費者卻很難察覺。
問題三:要求霸道 規矩多多
一直以來,最低消費、包間費都是餐飲市場上不成文的“行規”。同樣是設置包間最低消費,有的餐廳還不包含茶位、酒水,有一些餐廳雖然在名義上已經取消了“最低消費”,但實際上還是對于包間消費水平指定了其他的規則,比如加收服務費,規定客人最低人數等。
還有的餐廳在“最低消費”之下還硬性要求“定價定菜”,商家借此營利之機,引導消費者吃“貴價菜”或者是急于推銷的菜式。有的飯店甚至用質量很差的食材節省成本,從中獲取高毛利,變相欺騙消費者。
在點菜的過程中,消費者面臨的潛在“陷阱”也很多。菜譜上面一道菜里有“蝦”,但不一定是河蝦、對蝦還是竹節蝦,不同種類的價格是不一樣的。上菜時還有可能被餐館偷偷“換菜”,98元一盅的“木瓜燉雪蛤”被換成28元一盅的“木瓜燉雪耳”的例子不少,但是很少人會注意到。
為了把不新鮮的菜先賣出去,服務員一般會賣力推薦。如果他們強烈建議你換烹飪方式,比如你點的魚頭豆腐湯,他們卻讓你換成紅燒魚頭,稱這是酒店的拿手菜之類的,那就很有問題了——他們很可能為了掩蓋魚頭的不新鮮,而采用重口味的烹飪方式。
-消費提醒
《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規定,檸檬黃、胭脂紅等添加劑只可限量使用在果凍、飲料等食品中,使用到餐飲行業是嚴格限制的。市民在消費過程中如遇此情況,應及時向食品衛生監督部門反映,根據2009年6月1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該行為一旦被查出,可處菜價10倍以上罰款,嚴重者將被吊銷衛生許可證。
廣大消費者在消費前應該對消費細則有清楚的了解,遇到“最低消費”等霸王條款情形時,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或向消費者協會或工商部門投訴。做個精明的消費者,提高維權意識,相較于寄望行業自行整頓更為實際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