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福喜:上了食藥安全黑名單
上海市食藥監局昨天發布公告,決定將上海福喜食品有限公司及其相關責任人胡駿、劉立杰、張暉等列入“上海食品藥品嚴重違法生產經營者與相關責任人員重點監管名單”(以下簡稱“黑名單”)。
2013年4月至2014年7月,上海福喜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經營以超過保質期的原料生產食品、生產經營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生產食品的行為,經上海市嘉定區人民法院判決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判處罰金人民幣120萬元。
對當事人生產經營虛假標注生產日期和保質期食品等違法行為,2016年9月20日,嘉定區市場監管局對其作出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和吊銷食品生產許可證的行政處罰決定。胡駿、劉立杰、張暉等人作為上海福喜食品有限公司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終身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管理工作,也不得擔任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此外,被吊銷許可證的食品生產經營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自處罰決定之日起5年內不得申請食品生產經營許可,或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管理工作、擔任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市食藥監局會定期將“黑名單”相關信息報送本市信用征信管理部門,通過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向市財稅、工商、質監、國土資源、出入境、金融、國資等有關部門通報相關信息,由相關部門在規定期限內依法限制嚴重違法生產經營者的新建項目審批、核準、備案以及用地、證券融資、貸款等行為,并依法暫停其享受的相關優惠政策。來源: 解放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