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住宅樓新建餐館最高處罰10萬元

發布時間:2017-03-29 17:37 瀏覽量:4216

昨日,重慶市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五次會議上,《重慶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草案)》(以下簡稱三審稿)進入三審。

三審稿明確,公民對大氣污染違法行為進行舉報將獲得獎勵,同時規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樓等地方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加工服務、服裝干洗和機動車維修等項目,違反規定或將被最高處罰十萬元。
三審稿規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通過公開舉報電話等方式向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或者其他負有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對大氣污染違法行為進行舉報。
同時,還提出了對實名舉報且查證屬實的,處理結果需依法向社會公開,并對舉報人給予獎勵。
三審稿指出,違反本條例規定,排放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業、加工服務業、服裝干洗業、機動車維修業等經營者未安裝油煙、廢氣等凈化設施,不正常使用油煙凈化設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煙凈化措施,超過排放標準排放油煙的,由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業整治。
在居民住宅樓、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商住綜合樓內與居民層相鄰的商業樓層內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加工服務、服裝干洗和機動車維修等項目的,由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整改。拒不改正的,予以關閉,并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來源:重慶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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