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規范食品小作坊
據媒體報道,《廣西壯族自治區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近日起正式實施,規定食品小作坊禁止生產包括乳制品、罐頭制品、糖果制品(果凍)、肉制品、糧食加工品(米粉,鄉鎮以上食品小作坊禁止生產)等13類食品。
食品小作坊在活躍市場、拉動消費,以及在解決就業等方面有一定的積極作用,應當給予肯定。如果采取“一刀切”式的方法,全面限制食品小作坊的生存與發展,也不利于市場的穩定。但是,我們也應當清醒地看到,目前食品小作坊存在的問題還是很多的,主要是存在著較多的食品安全隱患。
此次廣西出臺《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和食品攤販管理條》明確規定食品小作坊禁止生產乳制品、罐頭制品、糖果制品(果凍)、肉制品等13類食品,這是非常好的管理辦法。通過抬高食品小作坊生產的準入“門檻”,來規范約束食品小作坊的生產經營。同時,也為日后監管部門的執法監督提供了有力依據。
筆者認為,廣西給食品小作坊定“新規”的做法值得各地學習推廣,各地不妨學些借鑒廣西的做法,對管轄范圍內的食品小作坊來一次細致的梳理,并且結合區域食品生產的實際,給食品小作坊劃出“紅線”,定下“規矩”,在保障食品小作坊健康發展的同時,引導它們遠離假冒偽劣食品的生產,共同把食品安全再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
來源:中國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