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鼎軒:勞資官司敗訴

發布時間:2017-07-28 10:53 瀏覽量:3407

京城知名餐飲企業北京金鼎軒酒樓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金鼎軒”)陷入勞資糾紛。

近日北京法院網披露,金鼎軒在與原職工的勞資糾紛訴訟案中敗訴,被判令支付相關經濟補償金等。記者了解到,金鼎軒并不是個案,餐飲行業勞資糾紛頻發的背后不僅反映的是餐企在人員管理方面存短板,更折射出了餐飲行業目前面臨的用工難以及用工不規范等問題。

日前,北京通州法院審理了金鼎軒與原職工吳女士之間的勞動爭議案件,涉案雙方各執一詞。金鼎軒稱,吳女士屬于非全日制用工,即坊間俗稱的“小時工”,因此企業無需支付吳女士解除勞動關系的經濟補償金及未休假工資。并據此提交了勞動合同、加工中心小時工考勤表等證據予以證明。

然而這些所謂的考勤表系金鼎軒整理后考勤,金鼎軒未能向法院提交涉案雙方均稱存在的原始手簽考勤記錄。吳女士則表示,她與金鼎軒之間存在勞動關系,在作為金鼎軒職工期間,每天工作超過8小時,并為此獲得月均5000元的工資,工資由銀行轉賬及現金支付兩部分組成。吳女士同時強調,金鼎軒要求員工每月簽字確認4張考勤表,而這4張考勤表加起來正是一個月的出勤情況,并為此提交了借記卡賬戶歷史明細清單、員工排班統計表等切實證據反駁金鼎軒。

法庭據此展開了調查,承辦法官對吳女士在職期間所在部門的主管張某進行詢問時發現,吳女士所在洗消車間的作息時間,是根據生產情況進行三班倒,以9小時為一班,中間1小時為就餐時間,若出勤較多則會有加班費,不存在只上半天班的情況。但是吳女士的工資是按照工時計算,每月結算后吳女士正常情況能獲得5000元左右。對于承辦法官的調查,吳女士予以認可,然而金鼎軒仍堅持稱排班情況應以考勤表記錄為準,工資標準應以銀行打卡記錄為準。
最終,法庭綜合各方證據及調查結果,判決確認吳女士與金鼎軒之間存在勞動關系,金鼎軒應依法向吳女士支付相應工資差額、未休假工資。同時,因吳女士是以金鼎軒未給她交納社會保險為由提出離職,金鼎軒還需向吳女士支付解除勞動關系的經濟補償金。
來源:北京商報
掃碼關注/下載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