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味”飯店是怎樣風靡的- 中國吃網

“野味”飯店是怎樣風靡的

發布時間:2015-08-11 16:44 瀏覽量:3260
在 廣東珠海的許多飯店,食客都能吃到鱷魚、鹿、水鴨、鴕鳥等野味,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要求,從事經營的飯店、酒樓必須根據經營野生動物的保護等級,到國家、 省、市林業部門審批后,方可進行經營。而10月12日從珠海市“合法經營,依法保護野生動物”座談會上獲悉的實際情況是,珠海市沒有一家飯店具有國家、 省、市三級政府部門頒發的從事野生動物經營加工許可證。
    愛吃是中國人的特色,廣東人更是“食客”中的行家。按常理,有這么大的消費市場,經營野味的飯店應該很多,那么政府對這方面的管理應該井然有序才對。但珠海市竟然沒有一家合法經營的野味飯店,這不能不讓人感嘆萬千。


    那么在法治社會,這么多非法經營的野味飯店是怎樣風靡的?原因可能有三:


    其一、因為中國人愛吃野味,經營野味飯店就有錢可賺,而申辦“從事野生動物經營加工許可證”可能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打通各種關節可能要破費不少,所以非法經營就是成本低、回報高的選擇。從這個角度來說,非法經營野味酒店有某種必然性。


    其二、可能是因為廣大酒店經營者對法律的無知。這些經營者有可能確實不知道經營野味還需要辦理“從事野生動物經營加工許可證”,他們可能認為只要酒店營業 合法,經營什么就是自己的事情了;或者,他們以為只要他們經營的野味來源可靠,只要是從有合法手續的經銷者手中購買的野生動物就可以了,殊不知經銷合法不 等于加工合法。這種情況,經營者和工商管理者應該共同承擔責任。


    其三、可能是最實質的原因,就是因為執法之惰造成的。法律的權威在于“違法必究”,在于日常執法,這樣才能發揮法律的管理、警示、教育作用。現實中,正是 我們存在集中執法、聯合執法、階段執法的固定思維,法律并沒有在每時每刻發揮應有的作用,這樣酒店經營者就可以大膽地違法經營了。從這個意義上說,珠海市 有關部門準備在本月下旬,對經營、銷售、加工陸生野生動物產品的場所,進行聯合執法檢查,依然是治標不治本的策略。


    當然,對于有些違法經營者,這三種原因可能都存在,治理的辦法就是普及法律法規的宣傳和解釋,切實做到堅持執法,發現一個處理一個。還要嚴格執法,發現違法行為,不僅要將物品沒收,更要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和追究刑事責任,讓違法者付出大于收益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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