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工”讓金鼎軒吃了虧,十項注意要牢記- 中國吃網

“小時工”讓金鼎軒吃了虧,十項注意要牢記

發布時間:2019-12-09 10:36 瀏覽量:88
年底很多餐企又將面臨用工荒,使用“小時工”是個不錯的選擇。不過,這里面也是有很多注意事項的。
小時工,實際上屬于非全日制用工。
《勞動合同法》第68條至第71條規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4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24小時的用工形式。

2017年7月,京城知名餐飲企業北京金鼎軒酒樓有限責任公司在與原職工的勞資糾紛訴訟案中敗訴,被判令支付相關經濟補償金等。
金鼎軒稱,吳女士屬于非全日制用工,即俗稱的“小時工”,因此企業無需支付吳女士解除勞動關系的經濟補償金及未休假工資。并據此提交了勞動合同、加工中心小時工考勤表等證據予以證明。
吳女士則表示,她與金鼎軒之間存在勞動關系,在作為金鼎軒職工期間,每天工作超過8小時,并為此獲得月均5000元的工資,工資由銀行轉賬及現金支付兩部分組成。
法庭據此展開了調查時發現,吳女士所在洗消車間的作息時間,是根據生產情況進行三班倒,以9小時為一班,中間1小時為就餐時間,若出勤較多則會有加班費,不存在只上半天班的情況。但是吳女士的工資是按照工時計算,每月結算后吳女士正常情況能獲得5000元左右。
最終,法庭綜合各方證據及調查結果,判決確認吳女士與金鼎軒之間存在勞動關系,金鼎軒應依法向吳女士支付相應工資差額、未休假工資。同時,因吳女士是以金鼎軒未給她交納社會保險為由提出離職,金鼎軒還需向吳女士支付解除勞動關系的經濟補償金。
 
一、小時工與餐廳是勞動關系嗎?
是勞動關系。
《勞動合同法》規定,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的關系仍為勞動關系,雙方可以訂立勞動合同。
 
二、請小時工是否要簽書面勞動合同?
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不簽書面勞動合同并不違法。
《勞動合同法》第69條第1款規定: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口頭形式一般適用于短期的即時結清的合同形式。
此處規定的是可以訂立口頭形式的勞動合同,如果勞動者或者用人單位提出訂立書面勞動臺同的,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
 
三、終止用工,用人單位要支付經濟補償?
終止用工,用人單位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法第71條規定,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如終止用工,用人單位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由于聘請小時工不是必須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因此,也不適用《勞動合同法》第82條有關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資的規定。
 
四、小時工加班有加班費嗎?
沒有。
對于從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勞動者來說,由于其實行的是小時工資制,可以不執行上述規定,但用人單位安排其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其小時工資不得低于本市規定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法定節假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五、小時工的工商保險由誰繳費?
要由用人單位支付。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條中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建立勞動關系的非全日制勞動者繳納工傷保險費。從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勞動者發生工傷,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六、小時工工作期間,出了意外事故怎么辦?
小時工在工作期間一旦因工作原因發生意外事故,受到人身傷害,如果確定為工傷,勞動者就可依法享受用人單位此前為其辦理的工傷保險待遇。如果有明確的侵權人,同時可以向侵權人索賠。
那么,假如用人單位未為小時工辦理工傷保險,小時工受的傷被確定為工傷怎么辦呢?在這種情況下,用人單位仍然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為小時工負擔相應費用。
 
七、小時工報酬結算,支付周期多少天?
最長不超過15天。
《勞動合同法》第69條規定,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報酬結算支付周期最長不超過15日。而全日制用工的,工資應當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八、小時工工作時間有無上限?
根據定義,小時工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4小時,累計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 24小時的用工形式。
小時工每天在同一用工單位工作時間是有上限的,超出了法定規定的時間就屬于全日制用工范疇了。

九、小時工的養老和醫療保險由誰繳費?
《關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小時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
對于已參加過基本養老保險和建立個人賬戶的人員,前后繳費年限合并計算,跨統籌地區轉移的,應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個人賬戶的轉移、接續手續。符合退休條件時,按國家規定計發基本養老金。
勞動者可以以個人身份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并按照待遇水平與繳費水平相掛鉤的原則,享受相應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具體辦法由各地勞動保障部門研究制定。
如《關于調整北京市2007年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就規定,"小時工"最低工資標準包括用人單位及勞動者本人應繳納的養老、醫療、失業保險費。
 
十、聘用小時工可否約定試用期?
不可以。
《勞動合同法》第70條規定: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不得約定試用期。

(部分圖片、視頻來源于網絡,版權歸原作者所有)
掃碼關注/下載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