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一姐”被罰13億,餐飲直播帶貨怎么辦?

“直播就是經濟學奇跡,顧客和商家都覺得自己賺了!那誰虧了呢?沒看直播的那些人虧了。”一位脫口秀演員曾經這樣形容直播的火爆。
然而,現在的“直播帶貨”邏輯已經改變了。
12月20日,“直播一姐”薇婭因偷稅逃稅被罰13.41億元一事引爆全網,很快薇婭發表道歉聲明,淘寶直播賬號、微博、抖音等各個平臺賬號被封,帶貨一姐因此付出了相應的代價。
薇婭被罰,人們最關心的是“直播一哥”李佳琦會不會出事。12月23日,李佳琦被浙江省消保委點名迅速登上熱搜榜,而事實上當天被約談的主播還有16位。
而此前網紅雪梨、林珊珊也因偷稅逃稅被處罰。兩人被依法追繳稅款、滯納金,并被處以罰款總額將近1億元。
前段時間,某公司讓陳小春帶貨,陳小春收了50萬元坑位費,結果只賣了5000元的東西,然后商家告上法庭,被判退回41萬元。其實以前多位明星在帶貨時都曾“翻車”過。

為妥善審理網絡消費糾紛案件,依法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網絡經濟健康持續發展,1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關于審理網絡消費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一)》(征求意見稿),于2022年1月7日前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最高法此次發布的關于審理網絡消費糾紛案件的第一個司法解釋的征求意見稿共24條,對合同權利義務、網絡消費欺詐、網絡直播帶貨、外賣餐飲等5個方面糾紛的法律適用問題作出了進一步明確。本次意見稿特別提到了外賣餐飲安全,即使商家使用了料理包,但默認商家自己為料理包的食品安全負責。
有人說直播帶貨這行算是完了!一部手機就能讓人人做營銷發財的夢破滅了。
但事實上,火熱的直播經濟已成為經濟發展的重要力量。只不過,現在,直播帶貨進入了強監管,直播帶貨的數據也被擠水分,商業邏輯已經回歸本真。可以說,全民皆可直播的時代還在,但通過直播掙錢的夢該醒醒了。
任何產品皆可做直播,但是不是所有產品可以帶貨!“直播帶貨”如果沒有打“骨折”的價格,還能取得好的效果嗎?
我們認為,對頭部主播進行行為規范,對餐飲企業來說是一件好事,因為頭部主播的流量被分流了。
餐飲企業的直播帶貨更多的是營銷屬性,通過品牌賦能、模式賦能、人氣賦能、渠道賦能,讓流量有價值,但必須是有效流量。制造熱點為流量變現打基礎,如果通過直播帶貨,維持企業基本運營是比較困難的。
做直播帶貨要看品牌的實力,看營銷團隊是否有精力,如果滿足條件,可以把直播當作是一個曝光展示的渠道,最終能否產生可觀營業收入主要取決于引流的轉化率。
湖南長沙起家的徐記海鮮,在全國擁有50多家直營店,年接待人次超545萬,靠“劇情式IP”的徐記海鮮抖音號粉絲量達到84w+,獲贊數達1324.4w+。
俏江南創始人張蘭進駐直播平臺,一年多時間,“張蘭·俏生活”賬號積累148.6萬粉絲,并且為自家餐廳站臺。比如,對汪小菲經營的粵菜餐廳“粵洱堂”和川菜餐廳“麻六記”,進行從籌備期到新店開業全過程的“視頻直播”。
傳播是為了營銷,餐飲直播帶貨可以樹立品牌和產品形象,有利于和消費者形成互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