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從業人員不“戴口罩”最高罰3000元- 中國吃網

餐飲從業人員不“戴口罩”最高罰3000元

發布時間:2022-03-31 09:34 瀏覽量:62



2020年年初新冠肺炎疫情暴發以來,“戴口罩”已成為高頻詞,目的就是為了防止人與人、人與物之間的交叉感染,避免導致疫情的傳播、擴散和蔓延。可以說,“佩戴口罩”既是保護自己,又是保護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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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9日,《河南省餐飲服務從業人員佩戴口罩規定(草案)》提請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審議。這里面有一個大的變化,原來從事餐飲人員“戴口罩”是行業要求,現在要求“戴口罩”上升到了立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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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定(草案)》要求哪些人需要戴口罩?從事加工、制作、傳菜、配送、外賣餐飲食品以及點餐、收銀、衛生保潔等工作的餐飲服務從業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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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疫情的地方要求全員佩戴口罩,這個是臨時措施,現在要求餐廳服務關鍵崗位必須“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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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飲服務提供者,包含酒店、飯店、餐廳、咖啡廳、酒吧以及固定餐飲攤點的餐飲服務經營者。除此之外,機關、學校、企業、托幼養老機構等單位食堂以及中央廚房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適用該規定。

規定采用“小切口”立法形式對餐廳服務員、廚師、外賣小哥等行業從業人員戴口罩予以規范,未按規定佩戴口罩者最高將被罰三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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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給服務人員提供口罩最高罰1萬。餐飲服務提供者未按照規定向本單位餐飲服務人員提供口罩的,由縣級人民政府市場監管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根據經營規模大小處三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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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飲服務從業人員未按照規定佩戴口罩的,由縣級人民政府市場監管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對個人處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對未盡到監督管理職責,累計處罰其從業人員三人次以上的餐飲服務提供者,予以通報批評并處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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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口罩”立法就是真抓實干,行得通,管得住。該《規定(草案)》如果通過,則意味著今后餐飲服務從業人員佩戴口罩將成為法定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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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戴口罩”不光是防疫需要,還是一種衛生要求,然而,由于習慣的原因,很多后廚人員操作時一般不戴口罩,有人嫌戴口罩麻煩,有人嫌戴口罩礙事,有人嫌戴口罩喘不過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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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怎么說,要求餐飲從業人員“戴口罩”已是大勢所趨。有些餐飲企業不光自身要求員工工作時間“戴口罩”,還要求戴頭套、穿防護衣。




去年121日,福建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表決通過《福建省餐飲服務從業人員佩戴口罩的規定》,這也是我國第一個將餐飲從業人員戴口罩立法的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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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定明確,福建省內從事加工制作、傳菜等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在工作時應當規范佩戴清潔的口罩,從業人員未按規定佩戴口罩的,應當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對個體工商戶處50元罰款,對其他餐飲經營主體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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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定》實施首日,廈門就開出了首張“不戴口罩”罰單,對某餐飲經營個體工商戶處以50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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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飲服務從業人員規范佩戴清潔的口罩,不僅是疫情防控的“硬要求”,也關系著消費者“舌尖上的安全”,千萬馬虎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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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餐飲服務從業人員不戴口罩上崗將屬于違法,目前各地都處于行業引導和規范層面,要形成自覺“戴口罩”的良好風氣,還有大量的工作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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