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場所要與居民樓分離,污染最高罰20萬
餐廳選址是投資中最重要的決策之一,餐廳的選址需要考慮很多因素,包括人口規模、消費水平、消費者口味特點、競爭水平、交通便利性、附近店鋪的特點、房租成本、合同期限等。
餐廳選址變得起來越困難,一方面好地段好建筑具有稀缺性,被眾多品牌爭搶,另外一方面,餐廳的開業,受到越來越多條件的約束,比如消防、環評等。
01
“食在廣州”是美譽
污染防治壓力大

近日,廣州市人大常委會就《廣州市餐飲場所污染防治規定(草案)》進行專題調研,并提出立法建議。
“廣州作為嶺南的飲食之都,有‘食在廣州’的美譽,餐飲業在方便群眾生活的同時,也給環境污染防治帶來較大壓力。”廣州市司法局相關負責人表示。
近年來,餐飲業的興起方便了居民消費,但同時也帶來油煙排放、餐廚回收、噪聲擾民等多種矛盾,如何治理,也在考驗著各地政府的管理能力。
2013年,廣州市在全國率先出臺實施《廣州市餐飲場所污染防治管理辦法》。2015年以來,隨著環保法、民法典、行政處罰法、噪聲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的相繼實施,原有《辦法》在內容上需要與新法規銜接并進一步細化。
《規定》提出,通過創新優化餐飲場所污染防治管理立法,為破解因餐飲場所污染帶來的城市管理難題提供法治路徑。一方面是各種餐飲店的煙火氣,一方面是餐飲場所滋生的污染。
《規定》可以概括為一“分”一“聚”。“分”就是有序推進餐飲場所與居民樓分離,“聚”就是通過建立相對獨立的餐飲場所集聚經營區。
同時,對歷史遺留的餐飲場所選址問題探索建立統一引導、統一布局、逐步搬遷退出的機制,從而為全市餐飲場所“選址不當”提出源頭治理的解決路徑。這值得期待與鼓勵。
在選址的禁止性要求上,《規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樓、未設立配套規劃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符合污染防治選址要求的場所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項目。
不過,兌制冷熱飲品、涼茶、零售燒鹵熟肉食品、食品復熱的餐飲場所;不設炒爐、烘爐和無煎、炒、炸、燒烤、焗等產生油煙和廢氣制作工序的甜品、燉品、西式糕點、中式包點等餐飲場所除外。
在居民樓等改擴建產生油煙、異味的餐飲項目,最高罰款十萬元;酒吧、KTV等應當采取降噪措施,噪聲超標最高罰款二十萬元。這些處罰都將可能出現在《規定》中。
02
餐廳選址難上難
環保要求需考慮

近日,廣州越秀區某大廈居民投訴反饋該大廈走廊內經常聞到燒烤油煙氣味,影響了正常工作生活。大廈系商住綜合樓,一至四層為商業功能,五層及以上為住戶。大廈規劃設計內置專用排煙管道,供餐飲服務企業使用。燒烤油煙氣味源于大廈一樓的燒烤店,燒烤腌料腌制的食物在制作過程中與多種香、辛、辣燒烤撒料撞擊產生濃厚的燒烤氣味,雖設置油煙凈化器,但未采取除異味治理措施,與燒烤店相鄰的二樓辦公場所和公共通道明顯聞到燒烤油煙氣味。經現場勘查,發現大廈二樓夾層內的排煙管道某位置有出風現象,散發出燒烤油煙氣味飄至二樓。廣州市生態環境局越秀分局配合珠光街道,會同大廈物業管理處和燒烤店多次協調整改,最終解決了問題。
這也說明了幾個現狀,餐飲污染情況復雜,治理需要多部門協同。餐飲場所要與居民樓分離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美食街、餐飲街的設立能解決一部分問題,但不能解決全部問題。
各地對于環境保護的要求越來越嚴格,也就意味著開餐廳的門檻越來越高,成本也越來越大,餐飲人要有這樣的心理準備。在選址時,一定要把環保要求考慮進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