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菜20元被罰六萬六,后果不敢想象- 中國吃網

賣菜20元被罰六萬六,后果不敢想象

發布時間:2022-08-31 11:49 瀏覽量:112

個體戶羅某和妻子賀某在陜西省榆林市榆陽區經營一家蔬菜糧油店。202110月,羅某在某農貿市場從一農戶手中購進7斤芹菜,其中2斤被榆陽區市場監管局提取檢驗,剩余5斤以每斤4元的價格售出,共收入20元,純利潤不足10元。約1個月后,夫婦倆接到市場監管部門反饋,稱該批芹菜有一項指標超標。因售出的芹菜已無法追回,且夫婦倆無法提供供貨方許可證明及票據,不能如實說明進貨來源,未履行查驗義務,榆陽區市場監管局決定對其處以罰款6.6萬元。



 

01

針對食品安全相關問題

執法必須規范

 

這不由讓人想起,前段時間,合肥多家餐館因未取得冷食類食品經營資質售賣涼菜被罰款。多家餐廳因售賣“拍黃瓜”而被處罰5000元以上。而這不僅僅在合肥,全國多個地方出現類似的案例。


是處罰合理合法?還是“小過重罰”現象突出?

 

賣菜20元被罰六萬六,為此,國務院督查組展開調查走訪,當地市場監管部門承認“確實過罰不當”。督查組查閱榆林市市場監管局2021年以來食品類行政處罰臺賬發現,在針對小微市場主體的五十多起處罰中,罰款超過五萬元的就有21起,而他們的案值只有幾十或幾百元。



 

督查組還發現,當地行政處罰名目數量龐大,西安市兩級市場監管部門負責的行政處罰事項達934項,涉及533部法律、法規和規章。一部分處罰事項的設定已嚴重脫離實際,但尚未修訂或廢止。有的雖已調整,但基層市場監管部門仍在執行。比如,陜西從2021年起推廣電子證書,證書可以在網上查到。但西安市碑林區市場監管部門對于未在醒目位置公示紙質許可證的小餐飲個體戶,仍予以立案處罰。



 

適用法律錯誤。芹菜屬于初級農產品,對于農產品而言,應該適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法》,而不是《食品安全法》。農產品是指來源于農業的初級產品,即在農業活動中獲得的植物、動物、微生物及其產品。


對于違反質量安全標準的處罰,《食品安全法》的處罰范圍是5萬到10萬(貨值1萬以下的),但《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的處罰范圍是2000元到2萬元。

 

一個小本經營者以每斤4元價格賣了5斤芹菜,結果被罰款6.6萬,罰款高達3000多倍?被罰店主表示“傷不起”,網友也紛紛附議,表示在極端情況下會出人命。

 



執法必須規范。執法應該合法、合情、合理。《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規定,設定和實施行政處罰必須以事實為依據,與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以及社會危害程度相當。即便對食品安全“零容忍”,執法者也不能無視法律規定,濫收濫罰。

 

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增加了“沒有主觀過錯不罰”“首違可以不罰”等條款,釋放出少罰慎罰、呵護市場活力的決心。規范市場之前先規范執法,地方政府主管部門應轉變過去“以罰代管”“一罰了之”“頂格處罰”等粗放管理方式。


02

餐廳經營要符合規定

執法要結合力度和溫度

 

再說說,“拍黃瓜”被處罰5000元以上,對于小餐飲主來說也是淚啊。



 

經營餐飲企業,需要辦理《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必須嚴格按照《食品經營許可證》上的許可項目來進行生產經營。冷食類食品制售不是經營者想辦就能辦的。比如,冷食類制售一般要求要有一個不低于5平方米用于涼菜制作“專間”,要具備二次更衣洗手消毒的設施,內設獨立的空調,要有空氣消毒設備等。

 

小餐飲商家很難具備這樣的條件,但放棄制售涼菜,肯定會影響生意。違規經營“拍黃瓜”“鹽水毛豆”“酸辣蕨根粉”“涼拌土豆絲”“青椒皮蛋”“開胃小木耳”等涼菜也是無奈之舉。

 

一個不能忽略的事實是,很多餐廳售賣冷食涼菜被處罰和職業打假人有關。職業打假人先買,固定證據后索賠,協商不成,走法律程序,官司勝后,職業打假人得到相應的獎勵。由于維權成本很小,職業打假泛濫。


其實,沒有涼菜間并不一定意味著涼菜不合格。廚房通過生熟分開,刀具和砧板專用,也基本能保障涼菜的食品安全。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執法稽查局也曾回應稱,從安全性角度,僅加工制作植物類冷食類食品無需專間,可以在潔凈的專用操作區內進行。

 

疫情影響市場經營的情況下,餐飲人的日子不好過。市場處罰過度現象一直存在,執法在講力度的同時也要講溫度,執法者應樹立服務企業的觀念和“熱心腸”,創造良好的營商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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