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火鍋店給客人吃了3年“口水油”!判刑13人,罰款512萬元- 中國吃網

一火鍋店給客人吃了3年“口水油”!判刑13人,罰款512萬元

發布時間:2023-12-13 09:34 瀏覽量:146
火鍋店老板伙同店內員工將客人吃剩下的廢油提煉加工成“口水油”,繼續給客人食用,持續兩年十個月之久,累計銷售火鍋鍋底6.5萬余個,銷售金額170萬余元。近日,安徽省淮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了這起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知名火鍋店以“口水油”牟取暴利

據企查查顯示,涉事企業為位于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區的“入川毛肚火鍋店”,于2017年4月開業,是當地知名火鍋品牌,由牛某投資,王某負責日常經營管理。

為節約經營成本,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0月21日期間,王某、牛某伙同廚師長及后廚工作人員、前廳經理等人,在顧客吃完火鍋后,將含有牛油的火鍋湯倒入放有濾網的桶內,將火鍋的殘渣過濾掉,把浮在上面的油品收集存放,次日,向顧客下單的火鍋中添加,給顧客食用。



經鑒定、審計,截至案發時,該火鍋店累計銷售含有這種“口水油”油品的火鍋鍋底6.5萬余個,銷售金額共計170萬余元。

13人被判刑并處罰金512萬元

法院審理認為,“口水油”屬于“地溝油”范疇。“地溝油”犯罪,是指用餐廚垃圾、廢棄油脂、各類肉及肉制品加工廢棄物等非食品原料,生產、加工食用油,以及明知是利用“地溝油”生產、加工的油脂而作為食用油銷售的行為,對于利用“地溝油”生產食用油的,依照刑法“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本案的“口水油”經認定屬于廢棄油脂,包含在“地溝油”的范疇之內,應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處罰。



最終,牛某、王某等13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至一年,并處罰金125萬元至2000元不等;同時判決支持安徽省消費者保護協會對涉案火鍋店、牛某、王某提起的民事公益訴訟,判令各被告連帶支付公益訴訟懲罰性賠償金共計512萬余元,并在淮南市級以上媒體公開賠禮道歉。

食品安全是餐飲企業的生命線,觸碰不得

一直以來,食品安全問題都是老百姓最關心的話題。對于這一事件,網友們紛紛留言譴責這些不良商家。他們為了獲得更多的利潤,竟然使用這些非法違規的方式手段,給消費者的身體健康埋下了嚴重隱患。這樣的企業和商家必須受到嚴懲。畢竟,食品安全關系到每一位民眾的健康問題。



事實上,“口水油”的問題并非個例。近年來,隨著食品安全問題的頻頻曝光,越來越多的商家開始關注食品安全問題。然而,仍然有一些不良商家為了追求利潤最大化而不惜以身試法,鋌而走險。這些行為不僅嚴重損害了廣大消費者的利益,也給整個行業帶來了負面影響。

對于餐飲企業來說,食品安全是生命線。如果不遵守相關規定和標準,使用劣質食材和不衛生的烹飪方式,不僅會對消費者的健康造成威脅,還會影響整個行業的聲譽和發展。因此,餐飲企業應該加強自我管理和監督,確保食品安全和質量。



結語

作為服務行業的主體,餐飲企業應當引以為戒,以法律法規為底線,以向消費者提供安全、衛生的食品為己任,踏踏實實地開展經營,千萬不能存在僥幸心理或者“耍小聰明”。若為牟取一時的利益而不惜犧牲顧客的健康,進而給消費者的身體安全造成侵害、帶來風險,必將“聰明反被聰明誤、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受到法律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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